今天看了一則工商時報國際版的部落格新聞,裡面談到95%的部落格被主人遺棄了。遺棄的原因不外乎是先前宣傳寫部落格可以賺錢的夢碎、不再想公布自己的隱私,或者是跳槽到更新的互動介面,例如facebook、twitter等。想當初我也是開了一個部落格,連用也沒用過,更不用說想要別人上來瀏覽我的文章,其實我也不太想給人看到我的文章,套句我上次面談寫過的內容,我會舒發自己的心得感想在自己的部落格內,排解生活或工作上的壓力,順便練習寫作的功力,一舉數得,誰說部落格一定要可以賺錢來著。
老公聽到我現在又有空寫自己的部落格,直嚷嚷要我把網址給他,不好意思,我的內容只給有緣人看到,自個兒憑本事找吧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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